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十一五电力电缆路径通道规划的批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十一五电力电缆路径通道规划的批复
(杭政函〔2008〕122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区“十一五”电力电缆路径通道规划〉的请示》(杭规〔2008〕4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市电力局和市综合交通研究中心编制的《杭州市区“十一五”电力电缆路径通道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滨江区),总面积683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一)110KV电力电缆规划年限:2006-2010年;
  (二)220KV电力电缆规划年限:2006-2010年,并展望至2020年。
  三、规划原则:
  (一)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杭州市区城市电力专项规划为依据,与新一轮分区规划、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
  (二)电力设施建设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并适度超前。
  (三)电力电缆通道规划应与“十一五”道路、河道、绿化建设规划同步。
  (四)绕城公路以内新建的220KV及以下电力线路原则上采取埋地敷设的方式。
  (五)电缆路径通道规划应符合《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和《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四、原则同意杭州市区“十一五”电力电缆路径通道规划。
  (一)原则同意“十一五”期间220KV、110KV电缆路径的走向规划及近三年的电缆路径规划。“十一五”期间,规划新建220KV电力电缆21回路,路径总长约47公里;规划新建110KV电力电缆159回路,路径总长约320公里。
  (二)在本规划确定的电缆路径项目实施时,可根据道路建设情况,经论证后作相应调整。重大项目调整应事先报市政府审定。
  (三)考虑到电力管沟结构的特殊性,为节省地下管位资源,原则同意钱江变出线沿沪杭高速公路、昙花庵路和三新路等规划电力电缆路径的局部段采用地下管廊形式。
  (四)原则同意结合紫金港路、石祥路、留石路、拱康路、康桥路、九沙大道和同协路等道路建设,同步建设220KV和110KV电缆沟。余杭塘路220KV、110KV电缆沟应提前至2010年前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