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一是加强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对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乡村和集镇建设规划不得批准;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作战需要的,要及时增建、补充;新建城区、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步到位;已经完成消防规划的城镇,要全面组织实施,确保消防工作与城镇建设发展相协调。要立足于处置火灾和抢险救援任务的需要,加强公安消防站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今年,兴义市要建成特勤消防站,晴隆、册亨、贞丰建成消防站;按照《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为所有公安消防站配齐执勤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消防车载台、无线对讲机。按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消防支、大队消防监督技术装备。二是推进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分类指导、梯次跟进,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和社会责任,充分整合和高效利用政策、项目、资金和技术资源,将消防工作纳入天然林保护、生态家园建设示范、退耕还林、淹没区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改灶节柴等农村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规划,多管齐下,优先并重点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努力开创农村消防工作新局面。三是加强灭火救援力量网络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专群结合、覆盖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合同制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为必要补充的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年内确保晴隆、册亨、贞丰等县的政府合同制消防队人数不少于20人,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确保所有乡(镇)政府能配备2台以上消防机动泵,配置满足灭火需要的水枪、水带等器材;确保100户以上的自然村寨达到“一队两泵”的目标。同时,建立灭火和抢险救援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重大火灾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多种力量参加的跨区域灭火作战预案,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年内至少组织一次联合实战演练。
四、突出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全面围剿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