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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
(州府发〔2008〕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去年全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情形势总体平稳,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态势,今年第一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经在新疆吐鲁番市发生。我州受周边省(区)以及印尼、越南、柬埔寨等国家疫情的威胁依然存在,加之近期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出现罕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大灾之后疫情形势严峻。为做好今年春季动物防疫(以下简称春防)工作,力保灾后不出现重大动物疫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以高传染率、高发病率和高死亡率或高影响贸易率为特征,对畜牧业生产影响较大,甚至造成毁灭性打击,还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不仅关系到畜禽生产,还关系到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关系到农民增收和城镇肉食品市场的稳定供给,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级人民政府要清醒地认清当前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充分估计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可能带来的危害,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今年春防工作,对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雨雪冰冻灾害过后,气温回升,冰雪融化,易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确保灾害期间和灾后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巩固已有成果,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二、落实春防工作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对要求配套的疫苗经费和注射疫苗所需工作费用,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对因依法实施强制免疫造成动物应激死亡和因防疫需要组织扑杀的畜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从实际出发,落实好今年春防工作所需经费、防疫员报酬及需增加的经费、疫苗配套经费、免疫反应死亡补助经费、扑杀畜禽补助经费、应急物资储备所需经费等,确保今年春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州党发〔2007〕23号)要求,建立和落实好畜牧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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