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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五十五、要深入实际察实情,扑下身子抓落实,定下来的事情要雷厉风行,部署了的工作要集中精力抓督促。着力改进文风、会风和政风,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不发,要发的发短文,发快文;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要开的,开短会,说短话。要坚持重心下移,主动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下基层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不迎送,不收礼。

  五十六、要把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作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基本依据,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规范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跟踪服务,努力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四难”作风,为群众办事不拖、不欠、不推、不躲,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

  五十七、要坚持艰苦奋斗,大兴勤俭节约之风,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讲排场、比阔气,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最需要的地方、最关键的环节上。

  五十八、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五十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必须坚决执行,不能因个人有不同意见,在执行过程中马虎应付、推诿塞责,甚至有违背决定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州政府发表讲话或以个人名义发表的涉及州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文章,事先须经州政府主要领导同意。

  六十、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政府领导不到会讲话,必须到会讲话的原则上由主管领导讲话。州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下基层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十一、副州长、州政府秘书长离州出差、出访、因病休养或休假,应事先报告州长同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州外出,应事先向州政府办公室报告,由州政府办公室报经州政府领导批准。州长和常务副州长、副州长和对口服务的副秘书长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州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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