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的通知
(成办函〔2008〕97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扩大我市对外贸易规模,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确定2008年我市重点出口企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以2007年海关统计出口额为依据,外贸流通公司出口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美元,生产企业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
(二)主营产品规模较大,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主营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出口潜力大,出口规模逐年稳定增长;
(三)产品质量优良,近两年出口货物在国外无因质量原因造成的索赔事故,企业在外经贸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规行为。
二、企业名单
根据重点出口企业的基本条件,确定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等50户企业为成都市2008年重点出口企业。
三、支持措施
对重点出口企业建立领导联系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企业融资、资金申报、政务服务给予重点倾斜和支持。
附件:1. 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2. 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联系领导名单(略)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2008年成都市重点出口企业名单
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宏华国际科贸有限公司
四川成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飞博创(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航天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优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成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