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统计数据是制定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了解社情民意和民生,准确反映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情况,对加快构建和谐黔西南的步伐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切实加强统计工作,有利于各级政府科学决策和宏观管理,有利于全面反映小康社会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服从和服务于宏观调控,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度,进一步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重视和支持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支持统计部门依法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权,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二)改善统计工作条件,加大支持统计工作力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及时研究和解决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政府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保障统计机构足额的人员经费和日常统计工作业务经费,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增多和经济规模的扩大以及物价水平的变动逐年有所增加。乡镇(街道)统计业务经费,县级财政要适当给予补助。重大普查(含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及省、州、县新增加的调查任务所需经费,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足额保障,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积极支持统计机构改善基础设施和设备,增加统计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
(三)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石。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一要充实基层统计力量,健全统计网络。各县(市)、各部门要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基层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统计网络。在加强县(市)统计力量建设的同时,要着重强化乡镇统计工作,组建乡镇统计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配备合格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各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需要明确统计负责人,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兼职统计人员。要能确保基层统计工作有人抓,统计报表有人填,统计调查有人干。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各级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基层统计工作规范,逐步实现基层统计数据采集、审核、加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州统计局和各县(市)统计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开展业务知识、计算机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统计的能力,确保基层统计人员正确理解、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和各种普查方案。三要加大基层统计投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各级政府和统计部门要想基层之所想,解基层之所难,帮助基层解决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投入,保障基层统计工作需要,改善办公条件。加快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在网络建设、硬件设施、软件配套、技术支持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使基层有条件快捷、准确地搜集、加工、传输统计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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