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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全州城市和农村住户调查工作。随着全州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居民收支结构呈多元化趋势,为在更大范围内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州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及变化情况,满足各级党政领导了解我州城乡居民住户收支情况,州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全州农村住户调查工作由原来的630户扩大到1300户,即每个乡镇调查10户;城镇住户调查兴义市由50户扩大到200户,其它县(市)的城镇住户调查工作要根据政府的需要,抽取一定的住户样本数量进行调查,满足政府对城镇居民住户收支情况数据的需要。州统计局、黔西南调查队要根据抽样调查要求制定抽样调查方案,确定调查样本和对各县(市)进行业务培训,各县(市)统计局要根据全州统一要求,做好调查户的抽选、调查员和辅助调查员的选聘、业务培训和调查数据资料的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分析评估等工作。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县(市)政府要根据调查工作量解决所需经费,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确保此项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各县(市)要把能源统计作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台帐,组建能源统计机构,充实能源统计力量,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按照节能减排“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统筹安排能源统计工作,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的监测,认真做好能耗数据的核算和评估工作,按时、按规定发布GDP能耗公报,积极做好节能降耗目标年度考核工作,加大对能源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尽快提高能源统计业务水平。

  (四)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各级统计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服务职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信息,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报告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依据。在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的同时,重视强化统计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职能,加强统计网站建设,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图书报刊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及时准确地发布统计资料,改进统计资料查询途径,创新统计产品为社会公众信息咨询服务的方式,为企业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统计服务,发挥统计信息在引导企业投资行为和居民消费行为中的作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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