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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治理坡地过度开垦的紧急通知

  (四)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要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就必须还山于民,使农民从中得到实惠,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才能处理好保护生态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关系。因此,要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确林权主体、完善管理体制、理顺经营关系,落实“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秩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实现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林区和谐的目标。这项改革搞好了,就不会再出现毁林开荒的现象,相反,会促使农民群众以更加高涨的热情去造林、去管理、去经营,从而加快生态建设的步伐。

  (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要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切实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制止乱砍滥伐、毁林开荒。要防止矿山、煤窑、化工、采金以及公路建设、水电工程等工程施工造成对植被和土地表层的破坏。要合理核定载畜量,避免因滥牧导致草场退化、质量下降,引发生态问题。

  三、加强领导,确保坡地过度开垦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工作必须到位。要把治理坡地过度开垦作为行政首长工程,作为县(市)长工程、乡镇长工程来抓。实行问责制,对不履行或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效果不好、影响治理任务完成的,要追究县长、乡长的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调研,创新机制,统筹安排,分年度落实和实施规划,将规划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要加强协调,对规划的项目要争取进入农业综合开发、林业建设、草地畜牧业、土地治理、新农村建设、小流域治理等项目,以保障项目的实施。要整合各类资金、项目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项目的投入。要定期和不定期对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了解工作情况,解决存在问题。要实行目标绩效考核,将项目落实到人、将地段分解到人,并将实施成效作为各级行政负责人、承办干部及技术人员政绩考核、技术考核的主要依据,并与其工作实绩、职称评定、工资、奖金等挂钩。

  二要落实管护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建设成果的保护,对种树、种草的地方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管护措施,按照“谁种植、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要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户到人,并努力探索多种有效的管理形式,坚决杜绝毁林复耕的现象。要结合林权制度改革,明晰相关产权、权利和义务。要加大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宣讲生态建设的目的作用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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