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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2008年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5、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可靠、有效;

  6、历次安全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销售企业隐患排查排除重点内容:

  1、安全例会会议、安全生产培训、消防管理、危险品装卸、运输管理、安全检查、安全保卫等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2、企业是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3、民爆器材库房定置线、定员定量标识等是否规范;

  4、是否有超量储存及同库存放废旧民爆器材情况;

  5、历次安全检查提出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重点阶段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4月底前)。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对2007年隐患排查排除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隐患,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点隐患,要逐一整改落实,在此基础上,按照本方案要求,对全州民爆器材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施设备存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彻底排查。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5月中旬前整改到位。二是结合节假日民爆器材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点做好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停产检修、复产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坚决杜绝由于安全隐患导致的安全事故。

  第二阶段:重点排除治理阶段(5月至9月)。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重点整改排除治理,一是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工作的通知》(黔安办[2008]1号)要求,针对本时段高温、多雨、雷电的特点,重点做好防汛、防雷、防坍塌、防泥石流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彻底整治全州民爆器材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储运等重要设施和部位的隐患。二是要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全面实施并完成整改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对因治理周期长、整改难度大,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详细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及预案五落实,并做出专题书面报告。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0月至12月)。在全面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一是第四季度是民爆器材企业生产销售旺季,易出现赶任务、加班加点的现象,同时具有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要严格防范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二是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对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工作中挂牌督办的隐患,因未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健全企业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重大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排除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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