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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工作的通知

  (二)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
  (三)州人民政府重大活动;
  (四)非涉密的州人民政府领导活动、讲话;
  (五)非涉密的州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内容;
  (六)州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七)非涉密的州人民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八)州人民政府工作大事记;
  (九)州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公报》(联系电话0859-3223221)、中国金州-黔西南网站(网址:www.qxn.gov.cn,联系电话:0859-3222807)、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9-3112221)、黔西南州现行文件阅览中心(联系电话:0859-3223161)等载体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
  由州人民政府授权州人民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州发展改革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二)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报告;
  (三)州环保局负责发布环境公报;
  (四)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五)州政府法制办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六)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人民政府的其他信息。
  由州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基本情况;(州政府办公室负责)
  (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州政府应急办负责)
  (三)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执行情况;(州城规办、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州政府办公室、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五)政府投资的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州发改局、州重大项目稽查办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六)招商引资项目;(州招商局负责)
  (七)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州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八)扶贫、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州民政局、州劳保局、州扶贫办负责)
  (九)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州发改局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十)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州政府采购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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