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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政办〔2008〕54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豫政办〔2008〕41号文印发了《全省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清理工作。

  请市政府各部门将本部门负责实施的1997年元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号、是否继续执行、是否需要修改、废止的初步意见以及本部门负责本次清理工作的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于2008年5月3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拟将1996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废止清理,如果认为上述规范性文件中有需要继续实施的,请实施机关提出初步意见,一并报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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