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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落实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监管,认真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农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公示全市的涉农收费和价格标准,按照统一格式在乡村设立公示栏,并通过“农民权利义务监督卡”将重点内容宣传到户,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严防超标收费、搭车收费以及其他违规收费等问题的发生。组织物价、财政、监察、农委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开展联合检查和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规范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各区(市)县政府要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搞好“一事一议”,严格执行筹资筹劳标准和程序,充分尊重民意,防止变相摊派。切实纠正新农村建设中违背农民意愿,超出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加强中央、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管。严格监督各区(市)县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种惠农政策落实工作的开展情况,继续推行惠农补贴“一折通”制度,确保广大农户及时收益。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区(市)县在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方面的经验,建立完善农民持续增收、抑制负担反弹的新机制。
  (四)进一步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1.继续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严格涉企检查审核,防止和克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落实《四川省企业负担监测联系制度》有关要求,发挥各级涉企负担监督联系点及监督员的作用,畅通企业诉求渠道,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不断完善企业监督体系。纠正和查处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吃拿卡要等加重或变相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2.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域成都”的统筹发展观,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市域范围内的公路收费站点。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及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道路交通标识和电子执法设备的设置和管理。加大对收费站点清理工作的力度。
  3.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对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全面清理和规范,着力解决评比达标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
  4.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加强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严肃查处滥用公共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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