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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地区林业局:做好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需林木采伐的调查设计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做好林权纠纷调处工作,从简从快办理相关手续。
  (八)地区水利局:加强电网恢复重建期间小水电的生产调度,配合整体工作开展。
  (九)地区公路局:保障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道路正常通行。
  (十)地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抢救队,及时救助恢复重建过程中受伤的工作人员。
  (十一)地区公安局:组织、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制止恢复重建中出现的无理阻工、刁难等违法行为。
  (十二)地区国土局:做好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征地纠纷调处工作,从简从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十三)地区交通局:协调做好电网恢复重建所需设备、材料的运力调度。
  (十四)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与行署签订的《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书》要求,全力做好本辖区的电网恢复重建工作。
  四、分解任务
  详见《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当前紧迫的重要任务之一,关系工农业的全面恢复生产,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加强协作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电网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电网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要亲临一线,亲自督促、亲自检查、亲自协调,确保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地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对责任进行再分解,量化任务,明确专人负责。要及时研究解决电网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合理调配人力、物力,倒排工期,确保任务按时完成。要加强安全保障,在追求进度的同时,务必完善各项安全措施,避免伤亡。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责任书》量化的各项任务,特别要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村组履行职责,杜绝阻工、刁难等行为发生。地区灾后电网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工作进度日通报制,及时反馈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和问题,积极研究应对措施。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电网恢复重建工作中来,形成合力,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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