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署办发〔2008〕11号)
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大龙开发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工作部门:
《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仁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铜仁地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区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全面完成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根据
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加快贵州电网灾后重建步伐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恢复电网正常运行,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用电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3月5日前完成辖区内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以下通村主干线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4月底全面恢复灾后电网。
三、组织领导
地区已成立了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铜党办发〔2008〕9号),领导和协调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全面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铜仁供电局):制定电网灾后恢复重建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和指导全区电网恢复重建工作;调度恢复重建所需设备、材料,筹措有关经费;组织施工队伍开展抢修和维护;抓好恢复重建工作的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二)地区发改局:协助做好提高电网抗灾能力相关规划及实施计划,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地区经贸局:抓好电网恢复重建期间工业企业电力调度,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
(四)地区财政局:做好电网救灾补助资金的调度,及时足额到位。
(五)地区安监局:加强电网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安全监管,保障施工安全。
(六)地区建设局:加强电网恢复重建的规划指导,对恢复重建所需的相关手续从简从快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