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层组织有需求或群众有困难的项目做到“主动办”。 针对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后,给审批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 主动做好提示服务;对需要到上级政府或垂直部门审批的项目, 要主动联系沟通,帮助解决,如果投资者需要,相关窗口要主动 做好全程陪同或代理报批工作。
(四)比较复杂或可以方便群众的项目,主动靠前“上门办”。 对于情况比较复杂的申办事项或时间和区域比较集中的事项,要 深入基层企业,上门指导服务。
(五)条件暂不具备但对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创新思维“灵活办”。对我市经济发展、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要以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大局为重,只要没有明令禁止审批的,都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打破常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创造条件尽快办结。
(六)与多个部门有关联的审批项目,减少环节“联合办”。 对于符合联办要求的申报项目,首接首办窗口单位都要主动与市 行政服务中心联系,并协助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联合会商、联合会审、联合会签、联合踏勘等多种形式的联办活动。
(七)县(区)上报市直审批的项目,实行上下畅通绿色通 道“快捷办”。凡是县(区)上报市直审批的项目,都归口县(区) 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需要联合 审批的项目,由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县(区)各单位配合 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相关的市直窗口单位共同联合审批,减少转 报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开展全市上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服务。
(八)申报手续比较简单的项目,积极推行“网上办”。所有 可以在网上预审的项目,都要列入行政服务中心网上申报范围, 并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网上申报指导工作。
(九)不符合批准条件的项目,多想多教“怎么办”。当群众 咨询或申报的审批项目不符合批准条件时,要做到不说少说“不 能办”,多想多教“怎么办”。
(十)遵纪守规树形象,群众有事“热心办”。要践行“宁可 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进一门办事,缴规定费办成, 按承诺日提前办结”的服务承诺。态度诚恳热情,解答百问不烦,办事及时周到,做到佩证上岗,笑脸相迎,不推诿扯皮,无吃拿 卡要,群众办事一事一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为加强“双创”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市
“双创”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景涛(市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