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法轮功”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 部,联系公安部门和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骨灰格位传销人员制造事端的,由治安组联系工商、 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1.当外国记者进行采访时,应谢绝参观和采访。如劝说受阻, 应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发生与家属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 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 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 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 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清明节当天是群众祭扫的高峰日,指挥部领导、成员 (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 间由市民政局安排值班,代理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 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 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二)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 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 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 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要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 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四)加强对指挥部职能部门各工作组成员的培训,教育职 工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 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查重点部位的灭 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