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濮政办[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 关部门: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 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日
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
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规划局 二○○八年二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 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 〕37 号)和《河南 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的 指导意见》(豫建〔2008 〕29 号)要求,为做好我市住房建设规 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现就2008 年和2009 年住房建 设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2008-2012 年住房建设规划(以 下简称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住房建设年度计划 工作的重要意义
住房建设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及时编制和实施住房建设 规划,是引导建立合理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推进住房保障体 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优化供应结构, 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广大居民特别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 求的重要手段;是优化城市用地结构,推进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 的重要措施。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有助于缓解市民对住房市场的 心理预期,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提高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制 定和公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对于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 健康有序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加快实现“住有所居”目标,推 动建设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制定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 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及控制住房价格的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着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引导和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立足于我市人多地少的基 本市情和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商品住房的发展阶段,依据当地经 济发展水平、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长远发展战略,倡导住房梯 度消费理念,引导建立符合市情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以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合理住房需求为宗旨, 重点发展面向当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性住房,解决包括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和住房保障体系,强化住房保障工作,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