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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濮政[200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 的协调配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建立濮阳市城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梁铁虎(市 长)
  召集人:王相玲(副市长)
  副召集人:
  楚振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施留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王玉蕊(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剑飞(市监察局副局长)
  黄翠琴(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璀英(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铁军(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富兴(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玉田(市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
  梁殿仓(市油田教育中心副主任)
  王功勋(市物价办纪检组长)
  吕建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玉华(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成瑞(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顺奎(市编办副主任)
  刘双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温振轩(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崔凤坤(华龙区副区长)
  郭奎立(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施留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双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和要求,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工作进行宏观指导。
  (二)研究制定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政策的落实 办法。
  (三)协调解决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制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 落实各自责任,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各县也要建立相应机构,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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