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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决定
(濮政[2008]26号)


  2007 年,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工兴市、科教兴濮、人才强市、开放带动、可持续发展和品牌城市战略,团结奋进,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与市政府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濮阳县人民政府等 28 个单位为2007 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7 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度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名单

  一、县(区)(3个)
  濮阳县人民政府、南乐县人民政府、台前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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