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铜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先银同志负责自行车载重及游泳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并指导、督促女子篮球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组队工作。
(十一)印江县副县长何支刚同志负责乒乓球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二)江口县副县长杨胜美同志负责龙舟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三)松桃县副县长曾杰同志负责舞龙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四)思南县副县长刘平桥同志负责女子田径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五)石阡县副县长杨芳权同志负责男子田径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六)万山特区副区长王慧英同志负责中国象棋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七)玉屏县副县长刘洪斌同志负责风筝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八)沿河县副县长黄勇同志负责武术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十九)地区钓协杜典宇同志负责钓鱼项目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及组队工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分担参赛所需费用。各县(自治县、市、特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所承担运动项目的选拔、集训、误工、往返、器械等所需经费;地区负责所有代表团人员参加全省首届农民运动会期间的食宿、保险、紧急救护、服装费用以及地直承担的运动项目费用等。
四、组织选拔及项目训练
(一)运动员资格及报名时间
根据《贵州省首届农民运动会竞赛总规程》及《贵州省首届农民运动会运动员资格审查办法》,以及省农运会相关专题会议要求,认真做好参加全省首届农民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根据竞赛规程要求,首届农运会运动员的主体条件为:本县(市、特区)农业户口的农民、乡镇企业就业人员、个体经商者;居住地在乡镇以下的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形式条件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合格证明。
各地所报运动员须经地区资格审查核准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正式运动员参赛,参赛队员名单于2008年5月10日前上报地区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选拔赛竞赛办法
各地根据各自承担的运动项目,按《贵州省首届农民运动会各单项竞赛规程》选拔运动员(见附件)。
(三)加强训练,提高成绩
农民运动会比赛项目具有特殊性,各地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采取集中训练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时间进行集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训练质量,以较少的投入,争取最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