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儿童保健覆盖率90%以上,孕产妇保健覆盖率85%以上;
6、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覆盖率9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覆盖率85%以上;
7、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完成计划生育手术,提供残疾人康复服务等。
(六)政策措施
1、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其他社区服务一并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协调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公共卫生的原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政府领导,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街道办事处或城关镇政府承办。各级政府要建立社区卫生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社区卫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在中央及省下拨社区卫生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各县(市、特区)承担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的主要责任,按社区卫生服务人口制定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并足额到位。同时,地、县两级财政要保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
3、切实加强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
--卫生部门负责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行业监督,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制订推动中医药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有关政策措施,服务社区居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医学继续教育。
--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财政部门负责制订当地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及监督管理办法。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订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开展社区首诊试点,加快推进医疗保险进社区步伐。
--民政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年度考核项目,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人事部门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全科医生、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制度;落实有关全科医师职称系列、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编委办负责制订当地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及政策。
--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50㎡的业务用房纳入城市新开发建设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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