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设置规划、建设原则及建设标准
1、设置规划
根据城市社区服务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地域环境和社区类型等因素,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数量及类别。原则上一个办事处(城关镇)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居民小区,按每1万人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区共建立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详见附件:铜仁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表)。
2、建设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要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相一致。
--同一地域内不同主体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全部列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统一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施建设要满足公共卫生和全科诊疗服务设施规范需要,符合医学服务流程规范,具备预防交叉感染的措施,污水处理必须达到国家的相关规定。
--由一级或二级医疗保健机构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原床位编制设置住院病床。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经地区审评验收后方可设置住院病床,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不设住院病床,只设观察床位。
3、建设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标准是:社区卫生中心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建筑,环境美化绿化,房屋布局合理、标识醒目并符合无障碍的要求,科室达到相应业务所需的建筑面积。按功能设置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医技及其他科室,诊疗设备、辅助检查设备、预防保健设备和健康教育设备设施齐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开展“六位一体”的综合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基本条件。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设标准是: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为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地面建筑,房屋达到环境温馨、布局合理、标识醒目并符合无障碍的要求,科室达到相应业务所需的建筑面积。基本设备设施齐全,能满足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功能的需要。
(五)工作指标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98%,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85%以上;
2、计划免疫接种率95%以上;主要慢性病(高血压、肿瘤、糖尿病、心脑血管病)管理率20%以上;
3、社区医生家庭出诊率80%以上;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率85%以上;
4、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95%以上;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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