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评查种类扩展到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对优秀案卷要进行适当奖励,对不合格案卷要进行通报。行署确定建设、卫生、计生、统计、审计和房产作为案卷评查的重点系统,由行署法制办进行适时指导。
(三)加快行政首长问责制度建设,组织做好《铜仁地区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
(四)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开展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调研,推动全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
(五)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行署将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定期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由行署法制办牵头对《
治安管理处罚法》、《
价格法》和《
人民防空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落实不力和执法违法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三、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加强对地直部门和各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督查,实施规范性文件报备通报制度,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依法对报备登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和投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给予答复,努力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由行署法制办拟订铜仁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报行署审定,做好行署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前置性审查工作。
四、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
(一)以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和简易程序为切入点,创新审理方式,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确保办案质量。
(二)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06〕27号)的要求,积极调处行政纠纷化解行政争议,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搞好行政和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重点关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案质量和办案超时等问题。行署法制办将采取适当形式对有关办案单位开展监督指导。
(四)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在条件成熟时,行署法制办要组织召开一次全区行政复议工作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