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立法项目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重大影响,以及根据立法权限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立法项目,起草单位应当通过新闻媒体或者组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上报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时说明意见的处理情况及其理由。
6.上报的立法项目草案送审稿,起草单位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正式行文,并附以下材料:
(1)草案送审稿文本和起草说明材料各一式5份;
(2)起草立法项目草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3)草案送审稿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兰州市2008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
2.规章清理修改项目目录
附件1
兰州市2008年度政府立法计划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
二、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