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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畜牧业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畜牧业发展先进单位的决定
(濮政[2008]17号)


  2007 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 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畜牧工作的指示精神, 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发展环境,强 化工作措施,实现了畜牧业的跨越式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 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 在畜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南乐县等2 个先进县(区)和鲁 河乡等10 个先进乡(镇)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畜 牧业发展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更新观念,扎实工作,为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促进 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畜牧业发展先进县(区)、乡(镇)名单

  二○○八年四月二日

  附件
畜牧业发展先进县(区)、乡(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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