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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


  (二十九)加大政策性农业投资和担保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探索财政与金融结合、资本与资源结合的有效途径,研究设立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及专业化农业担保公司,负责投资促进都市型现代农业项目,支持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引导资本下乡,聚集各类资金投入农业领域,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重点支持设施农业、菜篮子基地、都市型现代农业走廊、农产品安全体系、观光农业升级、农产品流通体系、农产品加工基地等建设。

  (三十)加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信息采集和使用范围。继续推进“三信工程”(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建设,加大评定力度,扩大评定范围。进一步发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努力实现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和共享化,提高农户信息应用的便利化水平。引导有关金融机构,研究农户信用评价模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采取综合措施,帮助降低农户小额信用不良贷款,优化农村信用环境。

  六、继续推进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规划、产业政策和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吸引和带动各类资金流向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战略的产业,促进首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三十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集中支持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交通物流业、教育培训业等一批先进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发展,促进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债券等多渠道筹措资金。

  积极支持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外包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给予货物贸易同等便利。研究制订首都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金融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吸引、培养和培训工作。

  (三十二)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支持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在京建设。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挥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城市的政策优势,逐步建立高技术企业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施企业创新联盟工程、创新资源开放工程、技术转移服务创新工程、人才创新工程。积极探索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国家科技金融创新试验区,研究探索设立中关村科技银行的可行性。完善本市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

  (三十三)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开发金融产品,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鼓励商业银行建立文化创意产业贷款绿色通道,优先、高效给予信贷支持。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内的文化创意企业和开发建设企业上市融资。促进金融机构和评估机构开展文化创意产业无形资产评估,推进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引导支持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健全和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探索发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主体建设债券,支持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支持金融资本与体育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多种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研究设立体育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支持体育保险中介机构发展,培育体育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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