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的通知
(珠府〔2008〕25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8-2010年珠海市解决城镇低收入
家庭住房困难总体规划方案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重视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经过不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实施如下住房保障工作,从政策、资金上予以积极支持,从总体上提高了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一是2000年以前实行实物分房期间,主要通过按房改政策出售单位公有住房和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建设销售,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上述两类政策性住房累计约8万套,解决了约22万人的住房问题。二是2000年以后停止实物分房,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通过发放住房补贴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购房能力,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住房问题。截至2007年12月,全市累计为31489位干部职工发放住房补贴77705万元。三是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提供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互助的方式,提高干部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能力。截至2007年12月,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达641487万元,累计发放16642笔贷款总额247578万元。四是建立廉租房制度,通过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提供廉租住房实物等方式,妥善解决城镇最低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其中我市于2005年率先启动租赁住房补贴制度,2006年实现全覆盖,做到了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截至2007年12月,累计发放437万元的租赁住房补贴,帮助解决约700户城镇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另外在2007年末又推出两批廉租房共291套,以实物方式解决了香洲城区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五是积极开展平沙、红旗、白藤农场危房改造,稳步解决农场农业职工的住房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07年12月,累计已完成改造1482户。六是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改善了“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目前“城中村”改造已完成移交了24个项目,村民大部分已回迁。七是建立政府周转房制度,解决易地交流干部、归国留学人员等高级人才和机关干部的临时周转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