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服务业分布范围广、行业差别大、单位数量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网络,市州、县市区政府统计主管部门配备人员力量,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统计人员,街道(乡镇)要加强统计力量,明确人员负责服务业统计工作。对服务业统计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各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予以安排。统计主管部门要协调好本行政区域内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做好培训、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对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要限期整改,对违反
统计法的要依法处理。
附件:湖南省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湖南省服务业统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一、职责
服务业统计调查责任部门包括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单位)和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职责为:
(一)政府统计主管部门职责
1.负责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管理协调服务业统计工作;
2.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对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对服务业统计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和发布;
4.会同有关部门对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和监测;
5.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职责
1.向同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提供行政区域内本行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录;
2.负责组织(协助)所属行业范围内限额以上服务业单位、限额以下服务业样本单位报表的布置、收集、初审、报送工作;
3.向同级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抄报其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的属于服务业的统计报表、资料;
4.政府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具体负责的行业
(一)省统计局
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装卸搬运、运输代理服务、仓储、典当、机械设备租赁、文化及日用品出租、企业管理服务、咨询与调查、知识产权服务、职业中介服务、其他商务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家庭服务、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修理与维护、清洁服务、特殊教育、游乐园、基层群众自治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