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设部门。结合“平安卡”安全培训教育,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和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和《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工作。深入探索“平安卡”安全教育的新模式,研究切实有效的措施和针对性强的教育方法。制作《珍惜生命,安全施工》电视专题教育片,并发放到各建筑施工单位。同时,组织燃气行业人员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知识。
4.交通部门。将车站、渡口等客流量大的场所作为宣传窗口,以运输企业为重点,广泛宣传《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水上和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5.质监部门。以《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重点,结合开展“3.15”、“知识工程宣传周”、“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抓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特种设备的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海事部门。以水上运输企业为重点,做好《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7.农业部门(渔政支队)。宣传森林防火、动物防疫、农产品安全、农机安全,向广大渔民宣传《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8.旅游部门。在全市旅游行业中开展普及《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活动,结合市旅游局、市应急办、市安全监管局主办的“安全旅游,幸福珠海”2008旅游安全生产及应急知识普及月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9.教育部门。通过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
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学生能掌握运用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等预防各类事故的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