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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珠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委办关于珠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8〕21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安委办制定的《珠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安委办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一日

珠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市安委办 二○○八年三月三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知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以宣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促进安全社区、安全企业建设,为构建和谐珠海和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珠海市2008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由市安委会统一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由市安委办负责。

  三、工作重点

  (一)各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

  1.各级政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求,继续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条例》和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珠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精神,提升辖区广大干部群众的依法依规办事水平和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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