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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消防工作的意见


  (十一)加强基层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保安消防员队伍。安监、公安消防部门和各区(经济功能区)、镇(街道办)要加强安全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人员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安全检查员消防协管职能,特别要加强对“三小”场所、出租屋的消防监管以及基层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员基层消防监管作用。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配备保安消防员,总数不少于1570人;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100%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定期开展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占员工总数的20%以上,其他单位占10%以上。

  五、以巩固“一畅两会”整治成果为重点,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十二)深入推进“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工作。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总结整治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全面巩固2007年“一畅两会”消防专项整治成果。公安、法制等部门抓紧出台“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各区(经济功能区)要按照《建立“一畅两会”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巩固已取得的实际成效,建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防止整治工作在部分地区、部分场所的反复和回潮。各镇(街道办)要按照职责要求,对已经整治过的“三小”场所,定期落实抽查;对新开业、使用的“三小”场所,务必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行动的通告》(珠府〔2007〕59号)确定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要求加强整治,杜绝带险经营或使用;市、区两级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区、镇(街道办)开展“三小”场所常态化监管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发生在“三小”场所的火灾,100%实行倒查并进行通报;要加强“三小”场所信息录入和管理,提高全市各级政府特别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三小”场所的实时监管能力和进行综合管理的能力;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问题纳入今年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整治“城中村”内生产、经营、储存等各类场所特别是有人员住宿的小作坊,并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同步解决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的问题。通过扎实有效的常态化监管,遏制“三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三)加大依法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力度,突出抓好北京奥运会和珠海航展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充分认识奥运期间和珠海航展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分析影响本地区火灾形势的关键问题,根据火灾规律特点研究制定对策,及早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为重点,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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