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社会单位消防监管体系建设。以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为核心,逐步推行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标准化管理,推动社会单位履行好“火灾隐患自查,安全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职责。上半年制定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逐步分类别制定管理标准,在全市重点单位推行消防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启动教育、卫生行业内重点单位和部分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立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力争30%的上述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在2010年前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
二、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消防经费保障,提高城市防控火灾能力
(四)以解决历史“欠账”为重点,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上半年要完成现有市政消火栓普查并制定下发三年建设方案。规划、建设、水务等部门按照市“135”行动计划进度,对主城区范围内道路改造已经完成但未同步完成消火栓改造的项目,抓紧完成对市政消火栓的改造,解决“欠账”问题,对未完成道路改造的,要同步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市政消火栓。高栏港经济区要在年内完成本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建设高栏港经济区市政供水环状管网或购置大功率远程移动供水系统。各区要在三年内完成所有工业园区的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包括新增消火栓、管网改造、维护等),尽快解决三灶镇的市政供水水压不足问题。争取年内出台市政消火栓建设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投资、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
(五)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编制并实施消防规划。完成前山消防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南屏中队建设完成选址工作,南溪消防中队、斗门消防二中队完成选址及立项工作并争取在年内动工,特勤大队及二中队营房争取年内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区要落实中心镇和完成总体规划的其他建制镇编制消防规划或在总体规划中编制消防规划专篇;新开发区和旧城区改造要同步制订、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
(六)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 “结构优化、功能多样、先进实用、节能高效”的要求,全面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努力构建科学合理、先进实用的消防装备体系,加快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标准、结合实战需要配齐配强消防中队常规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