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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8〕24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向市公安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

珠海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
(2008-2010年)规划实施方案

  据统计,截止到2007年6月30日,我市实有市政消火栓3495个,按现有城市布局,市政消火栓建设率为95.96%。但随着我市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策略的深入推进,城乡(镇)经济的突飞猛进,镇村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各类功能区、园区的规模不断扩大,特定区域内人员日益密集、企业日益增多,我市公共基础消防设施欠账问题将日益突出。从目前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设现状来看,仍然存在数量欠缺、损毁严重、管网不符合要求以及发展、分布不平衡的现象,已经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增强城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根据市政府七届三次常务会议精神,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结合全市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我市市政消火栓建设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城市防控火灾整体能力、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消防法》和《珠海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总体要求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协调解决、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抓紧抓好以市政消火栓建设为重点的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工作目标是利用3年时间,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进程,逐年解决市政消火栓欠账问题,在2010年年底,全市市政消火栓建设100%达到应建标准,已建市政消火栓100%完好,并建立完善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投资、管理、维护、使用的制度体系和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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