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巩固和扩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重点清理和整顿“五小”经营单位,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市质监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经贸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珠海检验检疫局等单位配合)
(五十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危险品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市应急办、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五十五)做好信访、双拥共建和统计等工作。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工作,探索建立公益性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引导群众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工作,努力争创广东省“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牵头负责)
九、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五十六)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在加强和改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资源市场化配置中的作用,发展生产要素市场,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为。合理配置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推进保税区功能整合和政策叠加试点。进一步完善“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局、保税区、高新区、高栏港区等单位负责)
(五十七)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实施目标管理、责任白皮书、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行政问责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办法,形成科学合理,职责、目标、监督、评估、问责一体化的行政责任体系。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加强行政监察、政务督查和限时督办,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市府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人事局等单位负责)
(五十八)加强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出让开发、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转让等公共资源的管理。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大力提倡艰苦奋斗,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市监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等单位配合)
(五十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建议案的办理质量。完善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和“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政府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利用市长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听取市民各种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为我市科学发展献计献策活动,以开放、包容的态度,畅通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渠道。(市府办、市法制局、市司法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