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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十二)推进珠港澳合作项目。认真做好横琴岛开发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储备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尽快推进横琴岛开发。积极配合做好港珠澳大桥项目规划建设工作,加紧开展大桥对我市经济社会影响和交通对接研究,以更好地发挥大桥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年内建成第三条供澳门原水管。(市规划局、市发改局、市重大办、横琴区、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口岸局、市水务局、市港澳事务局等单位负责)

  六、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三十三)发挥企业自主创新主体作用。完善和落实激励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多元化自主创新投入机制,搭建科技型企业融资平台,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创新力度,加强重点产业、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建设,扶持创新型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企业发展,鼓励外贸加工型企业将研发机构迁入珠海,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发展。(市经贸局、市科技局、市外经贸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四)加大创新体系建设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标、高新区和大学园区为依托的科技创新体系。高新区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先行示范区建设。引导大学园区高校更好地发挥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支持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鼓励、吸引国家重点实验室在珠海设立实验机构,聚集高级人才,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和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技术、公共检测、科技信息和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市科技局牵头,高新区、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等单位配合)

  (三十五)深入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深入推进区域品牌和驰名商标创建工程,鼓励企业创建自有品牌,实施激励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奖励荣获国家、省名牌产品和商标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行政执法,坚决打击盗版行为,支持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国际标准化活动,打造更多珠海创造的国家名牌。(市经贸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负责)

  (三十六)大力引进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配套政策,出台人才开发目录,引进和培养一批自主创新的领军人物和中青年高级专家,加快推进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博士后流动站点建设,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珠海投资创业。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人才创业环境。(市人事局牵头负责)

  七、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十七)巩固和完善惠农强农政策。2008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计划安排“三农”投入10.3亿元,计划从基金预算安排17.3亿元,共27.6亿元,同比增长87%。加大扶贫力度,市安排2000万元扶持我市年集体纯收入较低的欠发达村和革命老村。继续完善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农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落实华侨农场改革方案,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完善农民宅基地报建政策,改善村居环境。建立对水源保护地和农田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鼓励农民发展农村物业经济或转移就业,增加农民财产性、就业性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各行政区、相关经济功能区等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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