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密切关注受灾群众生产生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十一)及时修复农业农村受损基础设施。要多方筹集资金,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修复涉及民生的水、电、路、沟、池等生产生活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常态。要抓好受损扶贫项目重建工作,积极帮助受灾和困难农户度过难关,努力缩小因灾返贫、因灾致贫面,切实巩固扶贫开发工作成果。要切实加快受损交通、电力、通信等重要生产设施的修复工作,促进企业早日恢复正常生产,有效增加劳动就业岗位,提高广大群众的务工收入。要抓紧进行冬修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的抢修和重建工作,确保各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期发挥效益。
(十二)保障移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要求。要切实加快移民安置区和移民区受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修复工作,进一步做好受灾移民和特困移民的救济和安抚工作,恢复和加快各项移民工程建设进度,着力维护移民安置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认真落实农业灾后重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农业生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恢复农业生产是当前灾后重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和各相关部门必须深刻认识灾后重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各县、市、特区都要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农业灾后重建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农业灾后重建工作稳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加强指导,切实抓好督促检查,确保灾后重建任务圆满完成。
(十四)抓紧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各地要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的原则,立即组织力量编制本地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多渠道争取灾后重建资金,扎实苦干,切实做到夏粮损失秋粮补,山上损失山下补,生产损失务工补,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切实加大灾后重建技术支持力度。各级涉农部门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提出针对性的灾后重建技术方案,大力组织开展“农技人员送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实用技术和灾后重建技术培训,确保技术服务到乡、到村、到户、到田间,切实让广大灾区群众掌握灾后重建适用技术,促进科学重建,科学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