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努力实现项目建设的科学合理发展。必须按照符合国家产业和土地、环保、节能减排等政策以及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布局的统一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全市现有基础条件和资源配置潜力,保证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的组织责任机制
(一)强化全市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面创新我市项目经济发展的工作模式,加强全市项目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建立起市政府领导挂帅,各职能部门和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项目办协调,分工明确的全市重点项目开发建设联动管理工作体系。
(二)进一步完善全市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制。
一是实行分管副市长负责、各相关秘书长对口区县(市)、开发区协调的重点项目推进制度。二是明确市直各职能部门和区县(市)、开发区各自承担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的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三是实行重点项目定期调度制度,市项目办采取月调度方式,对项目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对重大项目中需要市政府决策的重大问题,报请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办公会议,予以协调解决。
三、创新重点项目开发策划及招商方式
(一)分层次、高起点开发策划项目。
调动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工程咨询、项目开发策划部门的优势,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起点的项目开发策划工作,建立全市重点项目策划和评价体系,从总体上提升我市重点项目的质量和水平。一是紧紧围绕国内外先进技术发展的最新趋势和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开展与国家级咨询设计机构的合作,发挥并利用其资源和推进手段,为我市开发策划一批影响力大、震撼力强、牵动作用明显的重点项目。二是与省市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我市重点项目研发基地合作,开发策划一批项目。三是与设在我市重点企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合作,开发策划一批项目。四是发挥市直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县(市)、开发区的力量,开发策划一批项目。五是通过制定目标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我市项目开发策划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项目策划的招商转化力度。
坚持开发策划和引进落实相结合,提高项目招商引资和转化落地的实效。一是切实做好全市对外重点招商推介工作。精心组织编制全市对外重点招商项目,为市领导和市政府组织的“韩国周”、“制博会”、“沈抚同城化”等一系列大型招商活动承担提供资料、招商推介、项目洽谈及政策支持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东北投资网”对外信息发布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创新运作模式,增加全市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渠道。三是编辑出版介绍沈阳概况、区域特色、投资环境、政策措施的综合性对外宣传资料--《沈阳市投资指南》。四是对全市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加强指导协调,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推介,提高项目招商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