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国税函〔2007〕338号)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国税函〔2007〕990号)要求,省局成立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胡立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孙立德(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
孟庆启(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成 员:孙德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主任)
王志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主任)
楚善良(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宋永信(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处处长)
钱 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
宋振学(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国际税务管理处处长)
孟军(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处长)
张宏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处长)
王胜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朱文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财务处处长)
韩桂锦(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处处长)
李庆华(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处长)
周鑫生(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教育处处长)
谭 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