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省道308线大岭至双塔收费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通知
(甘价费〔2007〕325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省道308线大岭至双塔段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请示》(甘交财〔2007〕36号)收悉。经对省道308线大双段收费公路收费还贷情况进行审核,根据《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规定,现将省道308线大双段收费公路延期收费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省道308线大岭至双塔段收费公路在批准收费还贷期内银行贷款尚未还完,同意延长收费还贷期3年,即延长至2010年12月9日,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省道308线大岭至双塔段收费公路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省道308线大双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甘价费〔1999〕255号)执行。即汽车每吨每次8元,拖拉机每吨每次2元;月票收费标准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甘肃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3〕)87号)规定的75元/吨·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