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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通知
(杭国税办〔2008〕143号)


市局各处(室、中心):
  根据省局2008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结合市局2008年工作要点,现将《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印发给你们。请各处室结合实际,认真分解落实考核内容,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考核内容适用于2008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另行下文。

  附件: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分解

二○○八年四月八日

  2008年市局机关处室工作目标分解(公共部分)

  考核对象(处室):

目标名称目标要求及扣分标准扣分部门自评考核部门审核合计扣分
综合工作1.对省局、市政府或市局下达的涉及有关处室的督查督办事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或未按要求进行回复、未报送有关材料的,每项(次)扣2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2.对涉及多个处室的共同事项,按《共同事项责任处室牵头协调制度》和税收业务统筹协调机制的规定,由牵头处室和相关处室配合共同完成,配合处室未落实制度规定或不支持不配合的,每件(次)扣2分。考核部门:征管处、办公室   
3.将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考核目标分解到各处室,未按规定落实考核要求且被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扣分的,涉及相关处室每项(次)扣除1分。考核部门:办公室   
4.考核年度内发生安全、保卫、保密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每项(次)扣3分。对安全、保卫、保密等重大事项和紧急突发事件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有迟报、漏报、瞒报的,每项(次)扣0.5分。考核部门:服务中心、办公室   
5.对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工作,各部门出现应回答而未回答、回答不及时、回答内容有误,或应提前告知而未提前告知、提前告知的内容有误等情况,造成不良反响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最多扣5分)。考核部门:征管处   
6.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因工作上的原因而发生投诉、信访事件,不积极主动进行处理或处理不妥当,造成不良影响;或对信访件未按规定时限回复的,每件(次)扣1-2分。考核部门:办公室、监察室   
7.严格按照全程服务要求履行承诺,未按规定履行承诺的,每次(件)扣0.2分。考核部门:征管处   
8.在省局目标考核中对市局本级的扣分,若是由于相关处室指导、协调、管理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的,扣除相关处室相同的考核分。考核部门:各处室、办公室   
行政管理1.考核年度内处室人员受告诫的每人(次)扣1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3分。考核部门:监察室   
2.考核年度内处室人员被“12345”、“96666”、新闻媒体等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次)扣2分,被公开曝光的每件(次)扣3分。在市局机关统一组织的效能建设明查暗访中,发现违反制度规定的每人(次)扣1分。考核部门:监察室   
3.市文明办、党工委等在文明创建的明查暗访中查实问题被公开通报、曝光,且被扣分的,涉及相关处室每件(次)扣3分。考核部门:机关党办    
4.在市局机关考勤中,发现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的每人(次)扣0.5分;发现旷工的每人(次)扣2分。(不含处室内部对本处室人员的考勤)。考核部门:人事处   
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因责任原因发生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和被盗,属轻微损失的每件(次)扣0.5分,严重损失的每件(次)扣1分。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发现违反管理制度、不符合调拨程序规定的每件(次)扣0.5分。考核部门:财务处、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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