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受理大厅的功能,积极推行“一站式”办公,改进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农民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要深入贯彻《
行政许可法》,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对行政许可项目设立、实施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执法与服务,执法与教育的有机结合,尽力做到服务在前,检查在后;宣传告知在前,行政处罚在后。要健全规范行政行为的制度,约束权力,强化农业执法工作行为规范,明确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制度,防止发生滥用权力和不作为的现象。
(二)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把政务公开向为民服务领域拓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办理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时限,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要按照《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行政审批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创新公开途径。落实依法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积极推进系统各单位的办事公开,建立相关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三)着力强化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跟踪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有效预防和纠正过错,避免问题重复反弹。要加强对农业投资项目及资金运作、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情况的监管,管好用好建设资金,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截留、损失浪费项目资金等问题发生。继续加强对重大涉农工程项目,关键涉农补贴项目的效能监督,提高工作实效。继续加强网上监督工作,督促各行政许可事项主体单位及时受理公众申请和办结;继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要在深入调查、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变相侵占集体和农民承包土地以及侵吞、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等问题,加快建立健全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突出问题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