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市农委机关各处(室)、系统各单位:
根据国家农业部和市纠风办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农委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塑造农委系统的良好形象,市农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8年5月23日
市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上海市农委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直接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广大农民(渔民)群众,承担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任务,肩负着依法行政、贯彻执行中央及本市在“三农”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政风行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政府的声誉、农民群众的利益,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效。为切实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国家农业部和市纠风办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对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政风行风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一次全会精神,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以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重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提供服务,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农村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坚持以便民利农为目标,着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通过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使干部队伍素质有新提高,工作作风有新改进,服务水平有新提升,加快发展有新成就。中央及本市的强农惠农政策得到认真落实,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廉洁高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内容要求:市农委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要与具体工作结合,真正体现为基层服务,按照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的要求,实行“三风”联动。政风行风建设的内容主要为:一是在履行职责方面,认真、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处事及时、有效。二是在依法行政方面,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程序严格,公正、公平,保证执法的严肃性、统一性,不办“人情事”、“关系事”。三是在政务公开方面,主动、全面、准确地公开应予公开的信息,办事的过程信息,办事结果、办事依据等可以查询。四是在申请与受理方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受理;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清楚;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出具书面凭证。五是在工作效率方面,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期限答复,注重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六是在服务态度方面,服务规范,工作人员接待服务对象主动、热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七是在廉洁自律方面,不索取、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