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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指导村党组织以及其他需要选举产生的村级组织负责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内规章的规定,按期完成民主选举。注重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培养选拔村级组织骨干力量。推广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调查研究,为做好2009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

  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讲座和法律服务,增强农民群众公民意识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以《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掀起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新高潮。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持久发展。

  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加强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2008年,拟召开一次村务公开工作现场会,及时交流基层经验,提高全市村务公开工作水平。巩固区县、镇(乡)两级村务公开领导工作机制,坚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的主要内容,并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

  (二)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2008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以党和政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和落实情况、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区县和镇(乡)村务公开领导机制建设及工作经费安排情况为重点的督查调研活动。不断改进督查作风,完善督查办法,提高督查质量,探索建立对工作长期没有改进地区的公开曝光办法。

  (三)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指导各区县按照上海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和《上海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表彰测评办法》的要求继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2008年,争取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500个、示范镇35个,为争创第二批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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