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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昆政办〔2008〕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我市属地质灾害多发区,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做好我市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现将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县(市)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调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把防灾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汛前,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督促检查等工作。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与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把防灾责任切实落实到实处。对领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一)抓好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认真排查,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监测、巡查;对新发现的可能发生灾害的隐患点要迅速落实防灾措施,加强监测,提出切实可行的避险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防灾避灾。要聘请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和重要隐患点进行认真检查,分析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制定有效的防治和避让措施。

  在排查隐患点的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填写和发放“两卡一书”(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白卡、避险卡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通知书),让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村民知灾、防灾、避灾。对因工程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两卡一书”时要有签收回执,落实好防灾责任。要向社会各界公布灾情速报电话,保证信息畅通,以确保发生地质灾害时能及时上报。对在今年汛前未按规定发放“两卡一书”或是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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