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处置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对现场控制和处理,对暴发区周边居民生活区进行调查,尽可能减少蓝藻暴发带来的影响。
3.应急监测
滇池水质应急监测:由市环境监测中心负责,每月二次对滇池国控点(灰湾中、观音山东、观音山中、观音山西、海口西、滇池南、白鱼口、罗家营断面、草海中心、断桥断面)共10个点位进行监测,监测的指标为总氮、总磷、叶绿素a、藻生物量(藻个数)、透明度、高锰酸盐指数等6项;收集明显可见蓝藻富集区域占滇池全湖面积的百分比指标(用滇池水域卫星遥感的方式判读)的监测数据。
应急工程措施效果监测:由市城市排水监测站负责,每周对重点监测滇池外海北部蓝藻富集区(公安码头、索道站、船闸、草海大堤、距公安码头1000米、3000米和5000米的外海水域、流动除藻船、海埂公园以东,龙门村以南)共15个点位进行监测,监测的指标为总氮、总磷、叶绿素a、高锰酸盐指数、pH、可溶性磷酸盐、蓝藻湿重、藻生物量(藻个数)、透明度等10项指标。
4.应急处置措施
(1)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讨论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实施。
(2)向公众发布蓝藻暴发紧急通知,并告知公众应采取的应急防范措施。
(3)暂时停止将滇池作为饮用水(备用)水源。
(4)加大投入,增加蓝藻机械清除设施,启动固定式抽藻备用系统建设,提高蓝藻机械清除能力。
(6)视蓝藻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对存在人身健康影响的居民进行人口转移,关闭受影响区域的公园及公共设施。
(7)在气象条件具备的条件下,实施湖面人工降雨,降低水温,改善水质,减轻蓝藻产生的危害。
(8)全民动员清除蓝藻。采取鼓励措施动员滇池周边群众对蓝藻进行人工打捞。
5.信息发布
发生蓝藻暴发事件后,领导小组视蓝藻暴发强度、现场调查、现场处置等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三)蓝藻的最终处置
可采用气浮分离、机械离心分离和微波干燥脱水等技术进行蓝藻的最终处置。在滇池西园隧道出口--沙河污水处理站、蓝藻重点防范区建立相应的处置设施,对所收集的蓝藻及沙河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污泥一道进行脱水处置,经脱水干化后的藻渣可送往水泥厂等作为燃料或原料使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