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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滇池蓝藻大规模暴发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刘俐俐(市环保局总工程师)

  由市科技局牵头,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滇投公司等相关部门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专家对具体措施进行论证和比选,确定最适合的技术方案作为组织实施的依据。

  (三)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研究提出或论证确定预防滇池蓝藻暴发的综合技术方案,提出具体技术措施,为滇池蓝藻暴发应急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三、重点防控水域

  (一)滇池蓝藻重点防范区域

  1.昆明市饮用水备用水源取水口。即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备用水源取水口-吴家营取水点中心500米范围内。

  2.滇池草海航运公司码头(闸门)至草海入口的大观河河段0.4平方公里水域和南起船闸沿主航道至船房河入口约2平方公里水域。

  3.滇池外海西北角龙门村沿海埂路过船闸至海埂公园东大门沿线全长3500米,北起外海西北角向南延伸500米,面积约为1.75平方公里的矩形水域。

  4.滇池北岸小河嘴村(蓝色庄园以东)附近,人群聚居、学校分布区等。

  (二)其他突发水域范围

  其他滇池蓝藻聚集的环境敏感区。

  四、蓝藻暴发的分级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滇池蓝藻暴发事件,依据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蓝藻暴发分为严重级、危害公共安全级。

  (一)严重级

  在相应监测条件下,依据藻类、湖体水质和气象条件监测指标,以定量数值指标划分蓝藻暴发程度,并综合考虑感官及恶臭影响范围等因素,当生物及环境监测指标并未达到危及饮用水水源取水安全,并且感官和恶臭影响并未使湖体周边居民感到严重不适,也未影响到其生活和生产安全时,为严重级。

  (二)危害公共安全级

  依据藻类生物监测、湖体水质监测和气象条件监测指标,以定量数值指标划分蓝藻暴发程度。在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后,着重考虑感官及恶臭影响范围等因素,当出现下述判据中的任何一项时,为危害公共安全级。

  1.蓝藻暴发区域周边居民生活和生产安全受到严重影响,使其感到较严重身体和感官上的不适,甚至导致其它健康危害事件;

  2.依据生物及环境监测指标,已危及滇池备用饮用水取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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