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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城市绿化植树的通知


  道路绿化要在现有视觉补差的基础上,把道路两侧出入口两旁、交通安全岛、交叉路口周围、分车隔离带以及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用行道树或景观树进行围合覆盖。用地条件允许的地段,人行道达4米以上的,原则上都要补种2排行道树;宽度超过5米的,补3排以上。

  公园绿地广场要按绿化面积占总面积不少于80%,乔木占绿地面积不少于80%,常绿乔木占乔木总量不少于80%的要求进行新建或改造,其他类型的绿地除满足《昆明市规划技术规定》要求的绿地率指标外,均要满足后两个80%的规定。

  露天停车场按绿地率不少于20%,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0%的指标,通过种植常绿乔木进行生态化改造。

  铁路、公路、沟渠、河道、宜林荒山按防护绿地或风景林地标准进行绿化。

  五、树种的选择

  以樟科、木兰科、桑科榕属、蔷薇科石楠属等常绿乔木为主打树种,立足省内解决苗源。

  六、技术要求

  根据树木规格,适度调整行道树种植间距,胸径8公分以上的树木,株行距为4米;胸径在5~7公分的树木,单排树木株行距可调整为2.5米以上。新种树木树池长、宽、深不低于1×1×0.8米,树池营养面不低于1平方米,树池表面略低于地表,表面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箅子;土壤基质做到“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对原有土壤基质较差的,要采取换土加肥措施;绿化施工做到“三精”,即精心、精细、精品,严格按照城市绿化种植技术规范操作,确保所植树木的成活率。

  七、保障措施

  市、区各级园林绿化及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技术指导和专业养护队伍的职能,按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规范施工,帮助辖区单位解决植树技术层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全面完成今年绿化植树任务提供技术支持;市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解决绿化植树所需的资金;宣传部门要与园林绿化部门配合,发动全社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广大市民共同参与,通过认捐、认建、认养等形式,广泛开展“市民林”、“企业林”、“机关团体林”等植树活动。市国土、规划、建设、城管、交通、农业、水务、滇管、房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责,挖掘可供绿化用地,在园林绿化部门的配合下,各自完成植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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