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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食堂管理稳定饭菜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高校食堂管理稳定饭菜价格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甘价费〔2008〕71号)


省内各高校:
  2007年下半年以来,粮油、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引发高校食堂饭菜价格连锁反应。为了稳定高校食堂饭菜价格,我们根据省政府关于高校食堂价格问题会议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校食堂管理稳定饭菜价格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及时反馈我们。

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高校食堂管理稳定
饭菜价格的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高校食堂管理、稳定饭菜价格,保护就餐学生和经营者的利益,疏导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现对高校食堂价格管理、稳定饭菜价格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省各高校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食堂饭菜价格问题,针对原、辅材料价格上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持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二、高校食堂为公益性非盈利机构,其饭菜价格管理主体为各类高校,高校应按保本微利的原则完善食堂饭菜价格形成机制。
  对实行统一管理的,要继续坚持现行的管理体制,努力稳定饭菜价格。实行承包制的,要切实加强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三、为确保食堂价格稳定,高校要加大投入,对学生食堂使用房屋、经营设施等实行零租赁,不收管理费、不提折旧。落实国家对高校食堂水、电、暖的价格优惠政策,不得打折扣;有条件的高校要对经营者食堂水、电、暖价格实行补贴。不能让经营者亏损经营。
  四、实行统一管理的高校食堂饭菜价格,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的成本控制均应纳入学校管理;实行承包制的食堂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要按照“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运行。饭菜价格按保本加微利原则核定(可参照附表)。
  五、高校食堂经营者每天应公布原材料进货价格,让学生了解市场行情及饭菜价格成本构成情况;并对饭菜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便于学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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