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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07年度社会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方认识还不到位。一是在责任落实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如一些行业主管部门未与下属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指导,未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一些单位对公安部61号令落实不够,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未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未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单位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够,道真县政府未对《责任书》进行分解细化。二是全市大多数县级政府都未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三是部分地方规划工作仍较滞后。全市有47个乡(镇)仍未制订消防规划,已制订消防规划而未通过评审的乡(镇)有4个。四是部分乡村、社区没有按照要求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检查制度不落实,未真正形成“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

  (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方对消防经费的投入还不足,对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仍不够,特勤装备达不到配备标准。其中道真县、余庆县全年投入消防经费严重不足,导致消防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道真县的尹珍大道未设置市政消火栓,且街道两旁修建的房屋未经消防审批;红花岗区存在市政消火栓被圈占、埋压现象;桐梓县、赤水市缺乏抢险救援装备;汇川区特勤站建设还未完工;习水县消防站建设还未动工。全市大多数地方未将城镇和新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未落实资金修建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部分县(市)在抓农村、社区试点上年年都抓同一个试点,未将工作真正全面铺开。

  (三)部分地方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够。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地方流于形式。从抽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全面展开,检查不到位,对辖区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导致了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出现。

  (四)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派出所未真正将消防监督工作作为本职工作来做,未真正执行公安部73号令、《遵义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考核评估

  根据《遵义市二〇〇七年度社会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各地社会消防责任目标的考核评定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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