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雪凝天气交通保障的紧急通知
(遵府办发〔2008〕19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雪天气交通保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8〕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雪凝天气交通保障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雪凝天气交通运输保障协调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慕德贵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晓光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余遵义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 黔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曾永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小星 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跃明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徐光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姜灵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高波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华峰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胡学华 市交通局局长
毕 强 市供电局局长
杨志刚 遵义公路管理局局长
车 轮 遵义高管处处长
吴黄汉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亚东 成都铁路局遵义车务段段长
智文国 遵义火车站站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应急办,刘跃明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徐光华同志、韩中州同志任(兼)办公室副主任。
各县、区(市)也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公安、电力等部门参加的交通运输保障协调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保障中出现的问题,交通、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助,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二、加强保障措施
一是切实保障铁路运输畅通。供电、铁路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把铁路运输作为供电保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一旦铁路供电中断,立即组织排查抢修,确保及时修复,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畅通。同时,对滞留旅客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疏导,妥善安置。